
1.按工程承包範圍提供的施工設計圖紙或設計變更通知文件已全部完工。
2 所有電氣交接試驗已完成,並取得書麵實驗報告,報告的結論為合格可以受電。
3 按工程所在地供電管理部門的規定,對高、低壓變配電經供電部門檢查符合要求,結論是可以受電。並對電力進線供電計量儀表進行檢定且合格。
4 通電試運行的計劃或方案或作業指導書等技術文件已獲批準,並經監理單位確認。
5 包括消防設施在內的安全技術防範措施已落實到位,並製定了防範用應急預案。
6 參與通電試運行的人員以確定,並經組織分工,試運行前安全技術交底已完成,